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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是的,我終於出獄了。

  回想起從入伍的那天排隊剃頭的場景......就好像已經過了幾百年一樣...,你以為我要說就像昨天剛發生一樣嗎...別鬧了,在軍中可是度日如年的咧,所以這樣算起來,大概是過了 11 x 30 = 330,嗯...三百三十年,雖然可能還不夠姥姥修練成千年大妖,不過對我來說可真是漫長到有一種無法投胎轉世的黑暗時期啊...。之前身上還穿著迷彩服的時候,總覺得退伍這兩個字真的是有如夢幻一般的存在啊,跟香吉士要找到的ALL BLUE實在有得拼,每天都是靠著 " 總有一天我要從這裡走出去,然後回頭砸雞蛋 " 的憧憬來支撐下去,當然一些部隊裡認識的好朋友也是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,不過覺得要退伍的人身上總是會散發出不可逼視的耀眼光芒。

  說真的到了自己的日子來臨時,反而比想像中的平靜不少,至少不會想槍掃射營舍就是了。鬆了一口氣應該是形容當時心情的最佳形容詞了,終於不用在收假坐火車的時候一直壓抑著跳車的衝動,不用為了無意義的事情每天累得半死,也不用再比誰身上停的蒼蠅比較多。最後閃人的時候,把該丟的東西都丟光了,也不想太高調,悄悄的我走了,正如我悄悄的來,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迷彩。

  退伍前總是在想著退伍後要做什麼事情,寫滿著筆記本要幹麻要幹麻,結果最後發現最大的願望就是躺在床上聽音樂吹冷氣發呆,很多以前不起眼的小事情,退伍後都變成了值得細細品嘗的幸福存在。不過我也沒能休息太長一段時間,因為在一個多月前已經找到了工作,九月底就要開始上班了,又要回到了我熟悉的新竹,雖然不能在家多享受一點當米蟲的快感,但是這就是人生吧!總是要不斷地往前進,故事總是有完結的時候,就看你願不願意翻開下一本書。

  美國政治家巴特列克˙亨利,在西元一七七五年,美國獨立演講中的講詞說到:" 不自由,毋寧死 ",

  如今我已自由,該是重生的時候了。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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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stthee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